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 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 高康健
(2007年8月7日)
截止今年6月底,我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6.83万人,月人均补助81元,农村低保对象185.49万人,月人均补助21.2元。近年来,为克服低保工作基础薄弱、手段落后等困难,保证低保工作健康发展,我们紧紧把握低保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作用,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低保规范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是规范了制度规定。结合2005年4月和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城市低保普查工作,我们先后规范了管理、申请、调查、审核、审批等4项一级指标、29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的工作考核表;统一编制了《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涵盖了从低保申请到审批再到审核的全过程和所有信息;实施了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完善了分类施保制度和定期复核制度;规范了发放程序和动态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民政部开发的全国城市低保信息系统软件,初步建成了全省数据标准统一、管理操作规范、系统运行通畅、保障监管有力的低保信息系统,实现了低保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目前,我们正积极开发涵盖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于一体的管理信息系统,为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实现信息一体化管理探索一条新路。三是规范了统计报表。我们建立了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网上报表系统,使全省低保报表没有了中间环节,缩短了报表统计时间,实现了报表直接实时汇总到省级低保机构。四是开通了四川救助网。用于宣传低保政策法规,传达低保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探讨理论研究,在线咨询工作和低保工作平台,极大地方便了全省低保工作的及时传达和交流。
今年6月底,民政部《关于开展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们及时转发了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地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贯彻“全国建立农村最低保障制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低保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改善工作条件、促进政务公开。二是要求各地认真分析本地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运行情况,围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活动方案,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抓好落实。三是要求抓好试点示范。指导各地及时组织、协调所属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每个市州都要确定1个以上的“试点县(市、区)”,通过示范作用,引导和促进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四是要求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搞好宣传和信息反馈。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立国部长讲话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省厅指定成都市青羊区、宜宾市翠屏区和宜宾市高县做为我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以他们的改革成果指导全省开展低保规范化活动。7月23日省厅召开了试点单位座谈会,就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与阶段性总结,省厅根据试点工作情况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第二,制定农村低保办法。为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根据我省农村低保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在总结、调研的基础上,于7月代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暂行)》,目前该《办法》已下发市州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做到制度完善、指导性强、具有操作性。
第三,规范农村低保工作。针对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时间短的情况,为做好其规范化工作,我们将于近期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农村低保对象情况普查通知。通过低保普查,实施透明操作,推进我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编制包括低保申请、审批、审核全过程和所有信息的《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对低保对象分户建档、实施分类管理、救助。
第四,总结交流经验。我厅于8月2日召开了全省低保科长会,总结了城乡低保工作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同时,我厅将就农村低保对象基础数据普查、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社会救助软件使用进行培训,以期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及业务能力。
第五,开展督查。9月份,我们将结合我省“惠民行动”目标督察工作,按照各地制定的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基本标准,对基层低保工作进行检查。
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在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工作条件、推行政务公开上下功夫,才能提高使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低保制度。我们将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和立国部长的讲话精神,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为目标,全面提高基层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把基层低保机构建设成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优秀窗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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