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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就妥善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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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的影响,采取适当调整低保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和发放临时补贴、进行节前慰问等方式,确保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

针对当前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情况,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执行2007年中央出台的各项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政策;在此基础上,从200811日起,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0元。中央财政按原补助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规范低保救助范围,进一步做好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减少中间环节;严禁长时间滞留、缓拨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确保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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