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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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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07年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回顾

  2007年上半年,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由试点阶段顺利进入了全面推开阶段,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县(市、区)数目达到2396个,约占全国县(市、区)总数83.7%。2007年上半年各地共筹集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1.6亿元,累计支出救助资金7.4亿元,累计救助232.5万人次,较2006年同期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07年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参与、推动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定位发展目标

  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推进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于2006年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民政部作为小组的成员单位,在2007年上半年继续积极参与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及两个专题组有关方案、报告、文件的研究论证和修改工作,参加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种研讨会、座谈会约十多次,研究提出了医疗救助的改革思路,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的地位和作用,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能通过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而受益。尽管各部门在改革的具体方案上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但是大家都普遍认为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同构成未来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医疗救助主要解决城乡特殊人群的医疗困难,在保障城乡困难居民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地位不可替代。

  (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为了解决城镇非就业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国务院成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为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开展了有关调研,参加了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和协调会,研究提出了城镇困难居民的界定范围和参保缴费补助办法。

  (三)与复旦大学联合举办了亚洲国民健康与贫困医疗救助高层论坛

  为了充分借鉴亚洲其它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民政部和复旦大学联合主办了“亚洲国家国民健康与贫困医疗制度”研讨会。该会于2007年5月26日在复旦大学举行,会议邀请了民政部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的相关负责人、国内外专家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机构代表。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首先是国外专家详细地介绍了澳大利亚、印度和日本的贫困医疗救助制度、发展现状和成功的经验,其次是国内专家就各自研究领域做主题发言,汇报近期个人在医疗救助领域内最新研究成果,最后由各民政厅(局)汇报各地在医疗救助工作实践中的探索发现。此次会议为医疗救助政策的制订者、实施者和研究者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与会的专家学者对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可行的政策建议,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国内各大新闻媒体都进行报道,新浪网还对其中有关内容进行了直播。

   (四)指导各地完善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增强困难群众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

  通过各种方式指导各地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探索出符合实际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并取得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在救助病种范围方面,倡导以大病为主兼顾常见病和门诊;在救助时限方面,逐步由“医后救助”向“医中救助”和“医前救助”转变;在资金结算方面,推广通过民政部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方法,简化申请手续和中间环节,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在救助门槛方面,取消或降低起付线。在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方面,明确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定期检查医疗救助用药目录和处方,防止过度医疗服务行为的发生。

  (五)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为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全面推开提供了资金保障

  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增加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的同时,通过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地方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加大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今年,中央补助地方开展医疗救助的财政资金由去年的1.8亿元增加到了7.2亿元。2007年上半年,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了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6.6亿元,加上去年结余资金5.0亿元,合计21.6亿元,较2006年同期的13.2亿元增长了63.6%。得益于资金投入的增长,2007年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的规模、救助人数(次)、救助水平都比去年同期水平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六)加强研究,为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

  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还处于推进阶段,工作中遇到的许多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基于此,我们委托有关专家,对当前城市医疗救助工作中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论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评价研究》和《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衔接问题研究报告》就是这些研究中的两个重要成果。《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评价研究》从管理机制、运行机制、资金筹集、方案技术等方面对目前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估,归纳了当前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开展的主要模式,提出了当前试点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对进一步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可行的政策建议。《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衔接问题研究报告》则探讨了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的必要性,从确保贫困人口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框架下受益的目标出发,对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政策、方案设计、管理服务三个层面衔接问题进行了研究,总结了两个制度在方案设计层面衔接的四个层次,提出了管理服务层面衔接的选择模式。

  (七)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全面推开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作用

  树立了重庆市渝北区、昆明市五华区、湖北省钟祥市、湖南省石门县等作为全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典型地区,并帮助其进一步完善救助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的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指导各地更好开展工作,分别在重庆、广西举行了医疗救助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典型地区介绍经验,组织大家进行工作交流,帮助各地更好地开展工作。

  (八)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在全面推开阶段健康快速发展

  每季度都对全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工作落实地区,定期给予内部通报。同时,每季度还发布城市医疗救助分析报告,全面总结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监测各地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此外,还加大了对各地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在全面推开阶段能够健康快速发展。

  二、城市医疗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情况

  2007年上半年,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县(市、区)个数稳步增长,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2862个县(市、区)中,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有2396个,约占全国县(市、区)总数83.7%,其中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山东、河北、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安徽、吉林、重庆、青海、宁夏、四川、甘肃、新疆、西藏19个省份的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已在所有县(市、区)全面推行。从地区分布上看,中部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县(市、区)所占的比例最高,达93.6%;东部次之,为79%;西部最低,为74.4%。

  (二)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

  1、地方各级财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07年上半年,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了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6.6亿元,加上去年结余资金5.0亿元,合计21.6亿元。目前,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超过1亿元的省份有辽宁省2.1亿元,江西省2.01亿元,上海1.2亿元,浙江省1.02亿元。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省份有10个;3000至5000万元的省份有7个;1000至3000万元的省份有5个;低于1000万的省份有6个,分别为贵州省951.7万元,西藏862.4万元,甘肃438.9万元,海南428万元,青海240万元,宁夏177万元。

  目前,全国已安排省级预算资金的省份有29个,约占全国省份总数的 91 %,共安排省级财政预算资金5.24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超过2000万元的省份达10个,其中超过3000万元的省份有3个,辽宁省3000万元,上海市8000万元,江西省10883万元;省本级财政安排低于500万元的有4个身份,分别为广东307万元,贵州300万元,海南140万元,甘肃100万元;未安排省级财政预算的省份有北京、青海、宁夏。

  从地区分布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筹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2007年上半年东部11省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7.4亿,约占全国筹资总额的44%,其次是中部8省共安排医疗救助预算资金5.9亿,约占全国筹资总额的36%,西部13省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3亿,仅占全国筹资总额的20%。从平均水平来看,全国各省份平均安排财政预算5155.2万元,其中中部地区平均水平最高,平均7335.8万元;其次是东部地区,平均6747.6万元;西部地区最低,平均为2509.7万元。

  2、城市医疗救助人均预算安排情况

  当前各地医疗救助普遍实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医疗救助的筹资水平和额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医疗救助方式的选择和救助的实际效果。相对于医疗救助筹资总额,以医疗救助实际覆盖人群为基数,医疗救助的人均预算额度能够更好的反映当前的筹资水平。2007年上半年全国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地区按其覆盖人数计算人均预算安排为88.7元,其中东部地区人均预算最高为155.9元;中部地区次之,为64.3元;西部地区最低,为58.8元。

  从省际间来分析,各省之间的筹资水平也存在明显差异,人均筹资水平超过300元的省份有4个,分别为西藏746.3元、天津409.8元、北京365.0元、陕西379.1;人均筹资水平低于50元的省份有10个,其中人均筹资水平最低的甘肃为7.3元。

  (三)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情况

  1、资金支出数额

  2007年上半年,全国医疗救助资金累计支出7.4亿元,各省份平均支出2275.7万元。其中,中部8个省份平均支出最高,为3535.3万元;东部11个省份平均支出次之,为2184.5万元;西部13省份平均支出最低,为1650.8万元。累计救助资金支出超过5000万元的省份有2个,分别为吉林8449.7万元、江西6840.2万元;4000至5000万的省份有6个,分别为东部的江苏4891.0万元、上海4789.1万元、浙江4392.8万元;中部的湖南4368.3万元;西部的陕西4711.0万元、四川4470.6万元。累计救助资金支出在1000-4000万元之间的省份有13个;累计救助资金支出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省份有3个;累计救助资金支出低于500万元的省份有8个,其中支出在100万元以下的省份有4个,分别是福建86.9万元、海南72.3万元。

  2、资金支出结构

  2007年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住院救助累计支出5.4亿元,约占支出总额的72.5%,门诊救助累计支出2.0亿元,约占支出总额的27.5%。从各省情况来看,除天津外所有省份均同时开展了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所有省份住院救助支出占支出总额都超过了50%,其中有18个省份超过了80%。为弥补住院救助覆盖面小、可及性差的缺陷,各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门诊救助,截至2007年6月底,已有9个省份门诊救助资金支出占支出总额的比例超过了30%,其中比例最高的黑龙江已达到了49.9%。

  (四)城市医疗救助人群实际受益情况

  1、累计救助人次情况

  2007年上半年,全国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地区累计救助232.5万人次。累计救助人次数超过20万的省份有4个,分别为吉林36.0 万人次、四川29.8万人次、辽宁24.6万人次、黑龙江20.4万人次;累计救助人次数在10万以上的省份有3个,分别为江西19.6万人次、新疆18.8万人次、广东14.8万人次;累计救助人次数在1万以下的省份有北京、福建、天津、海南、安徽、兵团、西藏7个省份,其中救助人次最少的海南仅为323人次。

  2、累计住院救助人次

  2007年上半年全国城市医疗救助累计住院救助53.7万人次,累计救助人次数超过2万人次的省份有7个,分别为甘肃21668人次、辽宁24770人次、湖南26439人次、吉林35795人次、四川47116人次、江西83867人次、新疆150775人次;累计住院救助人次数少于1000人次的省份有3个,分别为西藏790人次、福建354人次、海南306人次。

  3、累计门诊救助人次

  2007年上半年全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地区累计门诊救助178.9万人次,累计救助人次数超过20万人次的省份有3个,分别为辽宁22.2万人次、四川25.1万人次、吉林32.4万人次;累计救助人次数少于1000人次的省份有4个,分别为内蒙古、甘肃、西藏、海南,其中救助人次最少的海南仅为13人次。(天津未开展门诊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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