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对于贫困人群而言,在基本生活得到相对改善的情况下,其健康问题就格外凸显出来。而且,疾病与贫穷往往紧密相连,互为因果,如果贫困人群得不到相应的医疗保障,要想帮助他们真正脱离贫困将是非常困难。所以,我国贫困人群的看病问题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重要,也是缓解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状况的重要内容。
但是我国现实决定了贫困人群缺失应有的医疗保障,卫生服务可及性较差。我国目前推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制度主要是针对一般收入人群,且到目前为止,制度覆盖面狭窄,所以无法解决贫困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到2003年6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城镇居民的20%;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人群不足农村居民10%,而且这部分覆盖的人群多是具有一定疾病经济承担能力的人群,大多数贫困人群并没有能力进入制度范围,或是能够被覆盖,也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自付部分。所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现况和贫困人群与一般人群不同的卫生服务需求特点,决定了目前我国贫困人群无法从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中得到帮助,处于“缺医”状态。尽管目前党和政府在着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医疗救助制度,但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要达到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还需要有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因此,在贫困人群的健康需求越来越迫切和紧急、现实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无法覆盖贫困人群的情况下,医疗救助制度的构建就显得格外重要。那就意味着医疗救助制度将作为医疗保障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特定的重要作用。医疗救助制度能够为广大贫困人群提供医疗保障,提高贫困人群的健康水平,帮助他们尽早摆脱贫病交加的处境,对于我国现实而言,有着维护人民权益,实现政府职责,体现社会公平,促进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与意义。
医疗救助能够保障贫困人群健康权益。健康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它是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所以能够保障健康,保证人类正常生活的卫生服务是人类基本生存条件之一。而政府主导的医疗救助制度就是保障贫困人群健康权和基本生存权的重要手段,它体现了国家对人权的尊重。
医疗救助实现了政府职责。贫困人群是弱势群体,是属于政府扶助的对象,政府负有提供救助的责任。贫困人群享有接受救助的权利。由政府来主办的医疗救助体现了政府职责之所在,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卫生服务提供方面的作用和职能。
医疗救助体现社会公平,稳定社会发展。公平与效率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永恒话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导致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即使是在卫生系统内部,也存在着严重的效率先于公平的现象。所以为贫困人群提供医疗保障,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能够重塑社会公平,增强公民归属感,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医疗救助能够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往的观念认为健康是经济发展的附属产品,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和事实证明健康投资极具成本效益,对经济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反之,对经济成果也有着极强的破坏力。所以医疗救助的制度建立对于贫困人群规模不小的我国来说,具有很强的经济战略意义,对于我国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发展的有着重要意义。
所以,为贫困人群构建医疗救助制度,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科学发展,作用不容忽视。其制度构建,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缺失,在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正是鉴于医疗救助如此的重要性,2003年11月我国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已经制定并颁发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这两个文件代表政府的立场,对医疗救助的目标、原则、对象范围、救助程序、资金筹集和组织管理等做了清晰的界定和阐述,明确了医疗救助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这表明政府已认识到医疗救助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并明确了我国现代医疗救助的全新内涵:医疗救助是指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政策与技术支持,或社会通过各种慈善行为,对因患病而无经济能力治疗的贫困人群,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它既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部分。至此,我国医疗救助不再是随意行为,而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团体相辅的一种刚性行为,强调了施救者与被救助者之间的平等地位及被救助者的权利。它对于医疗保障体系而言,区别于其它医疗保障制度的特点在于,实现了政府对医疗救助方的完全责任,填补了人群和医疗保障水平的空白,满足了贫困人群的低水平的医疗保障需求,起着“兜底”的作用,而且完善了医疗保障体系,减少或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始终起着医疗保障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可或缺和替代的组成部分。
因此,医疗救助在我国对于保障贫困人群健康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到目前为止,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在农村已全面铺开,在城市已有一半以上的县市正在开展。这将先前零散的医疗救助探索工作予以统一,再加上国际合作项目的尝试,如世界银行卫生Ⅷ项目在第一批28个项目县部分乡镇开始“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和中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贫困救助项目的救助方案探索,我国现代医疗救助制度已初步形成。但是这其中仍存在一些理论和技术层面上的难点与障碍,所以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医疗救助制度,还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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