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民政部霞光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民保字[2006]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处(救灾救济处、社会福利处):
根据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06]206号)精神,拟从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安排 万元资助你省(自治区、直辖市)霞光计划建设。请按照霞光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申报申请部资助的农村五保供养设施建设项目,并填报《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民政部霞光计划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
附件:
1.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资助项目申请表
2.申请民政部霞光计划资助项目汇总表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
二ΟΟ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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